經濟觀察報 關注
2025-06-09 19:38
又一起“申報即擔責”的案例出現了——一個17個月前主動撤回IPO(首次公開發行)的項目突然收到多張“罰單”。
2025年6月6日,深交所發布了兩則監管措施和兩則紀律處分,揭開了輝芒微電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輝芒微”)主動撤回IPO申請的“謎團”:輝芒微發行上市的申請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因在該IPO項目的執業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保薦機構中信證券(600030.SH)和審計機構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深交所采取監管措施,相關保薦代表人及簽字注冊會計師被通報批評。
輝芒微是一家IC(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產品主要為通用型芯片,其創始人許如柏曾是美國芯片巨頭AMD(超威半導體)的高級工程師。
2024年1月,輝芒微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的審核狀態變更為“終止”,原因為輝芒微及保薦人中信證券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2022年初,輝芒微和中信證券也曾主動撤回過上交所科創板的IPO申請。
在第二次“撤離”IPO后,輝芒微再未遞表。其上一次出現在資本市場的視線里,是試圖“賣身”給上市公司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09.SH,下稱“英集芯”),但這場交易因價格等條件未談攏而以失敗告終。
保薦人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深交所稱,在輝芒微發行上市審核過程中,深交所依規對項目保薦人中信證券進行現場督導。中國證監會依規對輝芒微進行現場檢查,查明中信證券在執業過程中,存在多項違規情形。
首先,中信證券未充分核查輝芒微經銷收入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發表的核查意見不準確。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報告期各期,輝芒微經銷收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91.37%、94.58%、95.85%和96.78%。中信證券在審核問詢回復中發表明確意見稱,輝芒微經銷收入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合理,并得到有效執行。
然而,經查發現,輝芒微未充分披露經銷收入內部控制存在的不規范情形,信用政策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主要包括經銷商信用政策實際執行情況與披露情況不符,部分經銷收入原始單據存在缺陷,以及補簽2020年、2021年部分與收入確認相關的框架合同、訂單、送貨單、對賬單等重要支持性文件原件等情形。
此外,中信證券未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未按照核查要求對輝芒微與主要供應商及關聯方之間的異常大額資金流水、最終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獲取的核查證據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結論,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
最后,中信證券未對輝芒微生產周期披露的準確性予以充分關注并審慎核查。輝芒微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顯示,輝芒微自芯片設計企業向晶圓制造商發送采購訂單至芯片成品完成,時間周期約為6個月。但是輝芒微存在部分產品的生產周期遠超上述周期的情形,與披露情況不符,影響深交所對輝芒微庫齡計算準確性以及存貨跌價準備計提充分性的審核判斷。
深交所表示,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對中信證券采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對保薦代表人陳禹達、王彬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強調稱,中信證券應當引以為戒,采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并自收到本監管函之日起二十個交易日內向深交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
深交所還表示,中信證券在從事保薦業務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保薦業務執業規范和本所業務規則的規定,誠實守信、勤勉盡責,認真履行保薦職責,切實提高執業質量,保證招股說明書和出具文件的真實、準確、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個月,中信證券剛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5月14日,上交所稱,對中信證券及李寧、吳鵬、黃藝彬、李婉璐四名保薦代表人出具監管警示決定,原因是其在上市公司再融資項目中存在核查失實、未報告關鍵信息等違規行為。
IPO“一波三折”
實際上,從輔導備案的時間算起,中信證券推進輝芒微IPO已有四年之久,整個過程卻“一波三折”。
2021年6月3日,輝芒微在深圳證監局進行輔導備案,開啟了A股上市征程,輔導機構為中信證券。
2021年12月22日,輝芒微申報科創板IPO獲上交所受理。2022年1月7日,輝芒微被中國證券業協會抽中現場檢查。2022年1月21日,輝芒微和中信證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撤回輝芒微科創板IPO的申請,上交所決定終止對輝芒微的上市審核。
兩年后,輝芒微又二次征戰A股。2023年5月25日,深交所受理了輝芒微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保薦機構是中信證券。
2023年8月份,在回復深交所關于“前次申報撤回”的問題時,輝芒微稱,一是為了放緩上市節奏,將更多時間和精力投入日常的業務經營中,全力確保供應鏈和市場穩定;二是前次IPO報告期內(即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存在小部分內控不規范的事項,主要包括個別個人卡收支、極少量現金收支及原出納盜用資金等情況。
深交所第二輪問詢的核心關注點集中在財務數據的真實性,比如收入和毛利率變化與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異、經銷收入真實性等問題,2023年11月17日,輝芒微提交了回復,但在回答完問詢函后不久,2024年1月3日,輝芒微申請撤回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同年1月5日,深交所決定終止對其創業板IPO審核。
2025年3月4日,科創板芯片股英集芯公告稱,正籌劃收購輝芒微的控股權。在3月17日,英集芯卻宣布終止這起收購案,主要原因在于交易相關方未能就重組方案的交易對價等核心條款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輝芒微依靠該并購重組“曲線上市”宣告失敗。
IPO折戟還被通報批評,委身被收購“曲線上市”也未成功,輝芒微是否還會尋求新的上市機會?6月9日,經濟觀察報就該問題聯系輝芒微及中信證券采訪,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應,而對于上述監管措施涉及投行業務的整改進展,中信證券亦未作出回應。